还债是东宝要账公司一项坚定不移的工作,但孝南要想向公司还债,催债也必须违法。 广西横县一男子借钱给他,但屡试不爽,赶紧将他人抓获,主动由行凶变成原告人。 克日,广西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,横县法院一审以违法逮捕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9个月。 原告某提是英山要账公司广西横县云方的人,因涉嫌违法被逮捕罪于2016年5月被逮捕。 行凶男子刘某忠于2012年向马某乞讨,马某提屡索未果。 2014年3月,马某提纠集黄某创(另案管教)等人开车前住在横县六荆州要帐公司青坝灌区站周边水利附近,将刘某忠逼上车,并欺压刘某忠还债。 随后,黄某创等人开车将刘某忠带到九江塘水库从事抓捕。 并带着殴打刘某忠、洗冷水澡等权力,殴打德律风向家人筹钱。 直到第二天,刘某忠才脱离。 经法院审定,刘某忠的健全程度只是一个小伤口。 此外,原告人马某某供述属实,称在案发后,聚众闹事将行凶者刘某忠抓获的究竟是什么。 横县百姓法院审理后认为,原告军某作为恩赐债权,伙同违法逮捕鄂州一会计公司他人,其行为已构成违法逮捕罪。 之后,按照章节屏蔽了江汉要账公司上述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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